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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我校包保的贫困村选派驻村工作队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3日   作者:党委组织部   浏览:

       按照吉林省委组织部要求,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促进我校包保帮扶力度,确保包保帮扶对象在规定时限内全部精准脱贫。在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的同时,成立驻村工作队,由第一书记担任队长,我校将选拔4名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热爱扶贫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的教师、干部作为延边州龙井市爱民村和怀庆村的驻村队员。

       一、选拔条件及程序驻村工作队员要求男性,政治素质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有履职的身体条件。此次选拔工作通过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提出人选,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并报党委讨论确定,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在贫困村未实现脱贫致富前,原则上不调换驻村工作队员。

       二、工作职责及任务驻村工作队在包保部门和县乡党委领导下,有效履行扶贫脱贫的宣传、组织、指导、落实、监督等职责。配合第一书记做好指导村“两委”认真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扶贫措施,积极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脱贫攻坚,严把贫困识别和退出关口,推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产业,促进行业扶贫政策精准滴灌,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安全运行监管等重点工作。

       三、考核管理及待遇驻村工作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驻村干部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日常工作登记制度。包保部门和县乡党委每半年对驻村干部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记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依据。对不履职尽责、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驻村工作队员,参照对第一书记的管理规定,坚决“召回”并严肃追责。

       四、名驻村工作队员分为两组(每组两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每月或每周轮流驻村,不驻村时正常回到学校工作岗位。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期间,其在原单位身份、职务、工资和其他待遇不变,工作与学校工作岗位脱钩。吉林-延吉往返车票实报实销,往返当天按照出差给予补助,伙食补助100元/天,交通补助80元/天;驻村三天没有交通补助,伙食补助100元/天。同时学校将为驻村队员购买人身保险,解决住宿问题。

       本次选拔推荐工作关乎学校落实中央、省委扶贫攻坚工作成效,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深刻认识选拔驻村工作队员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同时欢迎广大教师、干部踊跃报名,积极投身于扶贫攻坚工作中。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周四)下班前。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报名可通过OA将报名同志信息发至党委组织部部长刘辉。

       咨询电话:64807038   刘畅老师

 

东北电力大学落实“全省脱贫攻坚战”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