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专家招待所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招标)编号:JLHYZB-2017-SG0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电力大学专家招待所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采购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70515】-1169,项目业主为东北电力大学。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北电力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东北电力大学专家招待所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
2.3工程建设地点:东北电力大学内。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6月19日—2017年7月18日(共计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相关文件办理备案手续。
3.7投标人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担任(委托人指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其他人担任授权人无效。
3.8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时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2014-2016)与招标内容类似业绩一项(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书)、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注册建造师及其安全考核B证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管理机构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社保机构开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社会保险收费票据或社会保险登记证,以及法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近半年缴纳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2017年6月9日11时00分,提交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施工1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北电力大学网站及吉林日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电力大学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432-648073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12层
联 系 人:韩一鸣联系电话:0432-6465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