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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东北电力大学第三教学楼A座演播大厅屋面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8日   作者:   浏览:

【后勤】东北电力大学第三教学楼A座演播大厅屋面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JZB2017-23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东北电力大学第三教学楼A座演播大厅屋面改造项目已由项目采X[20170503]-1041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东北电力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市东北电力大学院内;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3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屋面改造;

2.4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5 采购预算:70.00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施工一级和钢结构设计乙级资质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否决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企业须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入吉备案手续。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为本单位员工的社保证明(上述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6月 21 日 13 时 00 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函。

5.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5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时,该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吉林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北电力大学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0432-6480736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综合楼11楼

联系人:徐源宏

电话:0431-8181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