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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东北电力大学教师、学生出国(境)用学校印流程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8日   作者:   浏览:

{对外交流}东北电力大学教师、学生出国(境)用学校印流程

东北电力大学教师、学生出国(境)用学校印流程

学校各部门:

为规范学校教师、学生出国(境)材料用印,提高工作效率,学校教师、学生出国(境)需要学校开具各类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请按照以下流程通过OA办理:

一、教师出国(境)材料用印

教师将证明材料发送到基层部门领导处审核,基层主管领导同意后转至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批后转至国际合作处具体负责教师出国的工作人员,国际合作处工作人员报国际合作处处长,国际合作处长同意后根据审批权转至校领导或学校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校领导或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后转至党政办公室文书处用印。

二、学生出国(境)材料用印

1、本、专科生持证明材料到学办并由学办负责人将用印材料发送到学院主管领导,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转至学工部审批后转至国际合作处具体负责学生出国交流、学习的工作人员,国际合作处工作人员报国际合作处处长,国际合作处长同意后根据审批权转至校领导或学校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校领导或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后转至党政办公室文书处用印。

2、研究生持证明材料到学办并由学办负责人将用印材料发送到研究生部主管领导,研究生部主管领导同意后转至国际合作处具体负责学生出国交流、学习的工作人员,国际合作处工作人员报国际合作处处长,国际合作处长同意后根据审批权转至校领导或学校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校领导或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后转至党政办公室文书处用印。

三、以上流程通过学校OA上的《教师、学生出国用印审批单》办理,并将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OA审批流程结束后,由教师、学生本人持证明材料去党政办公室文书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