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干部院系包保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保卫处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全方位调动干部参与校园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安全保卫工作效率,保卫处工作人员实行院系包保制度。
一、每名保卫处干部负责承包一个院(系),每周至少下到院(系)两次,与所包院系辅导员、或学生安全组织进行对接,建立联络制度。保卫干部要和院系师生打成一片,充分掌握和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与辅导员化解或处置一些引发事件的矛盾纠纷;关注有心理障碍、特困、残疾、受过处分、沉迷网游等特殊学生。
二、每名保卫干部负责对所包院系的师生通过不同方式进行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将近期社会、校园发生的案件及时向院系师生通报,提醒师生注意安全防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协助院系学生建立治保组织,参与、指导、协助院系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
三、每人专门使用处内包保工作记录薄,工作人员应认真填写记载。保卫干部每两周都要向处汇报一次,内容为:院系师生思想动态,安全情况,本人工作情况及工作建议。综合科每个月对包保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工作简报,以使保卫处能及时掌握时期内全校师生思想动态和安全情况,为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院系包保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底考核评比的重要指标,工作不到位,应付了事的,保卫处实行一票否决。
五、每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所包院系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