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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5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1日   作者:纪委综合办   浏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025年清明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崇廉尚俭社会氛围,树立文明节俭节日新风,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扫等其他活动。

3.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娱乐、宴请等活动。

4.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5.严禁在祭扫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6.严禁发生酒驾、醉驾、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

7.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信活动等违规违纪行为。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有关规定。要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与开展“三违”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重申纪律要求,加强教育防范,督促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当前正值春季防火期,要严格遵守安全防火有关规定,切实增强防火意识,坚决杜绝各类用火隐患,时刻守牢安全底线,确保祭扫安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等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不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校纪委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