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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教学实验岗位考核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3日   作者:人事处   浏览:

学校各单位:

按照《东北电力大学教学实验岗位考核聘任管理办法(修订版)》(东电办发〔2022〕14号)文件要求,学校于2024年12月开始组织教学实验岗位考核聘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聘任范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聘任教学实验岗位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教师。

二、考核聘任组织

教学实验岗位考核聘任工作在学校教学实验岗位考核聘任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特殊岗位、关键岗位聘任人员由人事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布。重要岗位和基础岗位聘任人员由人事处审核后向各学院公布聘任名单。

三、考核聘任要求

1. 此次岗位考核聘任按照《东北电力大学教学实验岗位考核聘任管理办法(修订版)》(东电办发〔2022〕14号)文件执行,该文件可登录人事处网站“政策制度”栏—“学校规章制度”栏进行下载。

2. 此次岗位考核聘任所使用教学工作量、课程门数及业绩成果材料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岗位考核聘任所使用的业绩仅限我校为第一完成(承担、署名)单位的业绩。

3.请申报人员于12月9日前完成岗位考核聘任申请。

四、其他说明

1.申报人员在提交教学实验岗位考核聘任申请前,须先将个人业绩录入业绩系统,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方可使用。

2. 由于本学期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暂未生成,申报系统会反馈部分教师2024年度工作量不足,请遇到此类情况的教师根据实际开具本学期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的证明,由教学秘书及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后,扫描上传系统,即可申报,人事处将统一审核。

3. 如因公派访学、脱产读博、产假等原因,申请工作量或者课程减免,需要将减免工作量的相关佐证材料上传申报系统。

4. 本次教学实验岗位考核聘任使用新的申报系统,系统申报指南具体详见附件,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王红红 于皓 电话:64806682




东北电力大学人事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