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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东北电力大学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2日   作者:   浏览:

东北电力大学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防止我校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在出现火灾情况下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有效地扑灭火灾、抢救伤员、疏散人员和物资,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东北电力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处置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校园防火安全管理,一旦突发火灾事故,在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及迅速恢复校园秩序等各项应急工作。

2.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机构职责、处置程序

2.1. 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附件一)

2.2.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学校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校长担任,下设八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工作组组成排序第一部门为本组组长部门。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各工作组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安排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3. 各工作组职责及部门组成

协调联络组(组成部门:党政办公室、保卫处)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掌握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反馈信息,组织、协调各工作组行动,保证校领导与各工作组之间的信息畅通。     

安全保卫组(组成部门:保卫处)接到火警后以最快速度赶赴火场,就近取灭火器材进行灭火,控制火势发展,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救援。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工作,维护好救火现场外围的秩序,以确保救火工作的顺利开展。灭火后,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善后处理工作。         

疏散引导组(组成部门:保卫处、火灾现场所属单位)接到火警后,疏散组人员必须及时到位。查看起火点及火场环境,确定安全逃生路线。正确引导现场师生员工向安全方向、安全地点疏散。

后勤保障组(组成部门:后勤保障部、党政办公室、学工部)保证校内应急车辆的调配使用,保障道路畅通和供电、供水等,解决好受灾人员食宿问题。

医疗救护组(组成部门:校医院、学工部、相关院系、部门)负责火灾现场危重伤员的紧急抢救,并根据具体情况调动和转移伤员,掌握、记录现场伤员情况,配合120救护人员抢救危重伤员,做好伤员入院治疗工作。

接待安抚组(组成部门:学工部、人事处、相关院系):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受伤人员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受伤人员和亲属情绪稳定。

新闻发布组(组成部门: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媒体系)做好舆情研判及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审核校内媒体有关突发事件的报道,向领导及时上报各种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按照上级单位批准的内容,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信息,进行正面客观报道。

善后处理组(组成部门:监审处、人事处、保卫处、学工部、后勤保障部)配合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行事故总结,落实隐患整改和理赔、建筑物修缮工作等。

2.3.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附件二)

2.3.1.一级应急响应

2.3.1.1.标准为初起火灾,建筑物烟雾较大,报119。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保卫处人员、所属建筑物院系部门领导及单位所属义务消防队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

2.3.1.2.消防部门未到之前,现场指挥员下达紧急疏散、安全警戒、火灾扑救命令。如火势蔓延扩大,应等待消防救援,并对临近建筑物采取隔离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至周边建筑物。

2.3.1.3.门卫或建筑物管理人员第一时间切断电源,有消防监控设施的建筑物应启动消防泵等消防设备。第一时间通过消防广播等进行人员疏散。

2.3.1.4.保卫处消防队员进入建筑物利用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2.3.1.5.学校各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根据职责开展工作。

2.3.1.6.火灾扑灭后,应急处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如在救援过程中有人员伤亡或火势扩大,应立即直报上级主管部门)。

2.3.2.二级应急响应

为轻微火情。接警后报119,值班干部迅速带领消防人员现场处置,查明起火原因,报校防火委员会记录在案,保卫处及有关处室代表校安全委员会对责任人员进行调查。

2.4. 火灾事故现场指挥原则

以到达现场最高级别领导负责制,以此类推,实行一人负责指挥,下达命令,并向外传递火场信息。

3.  应急处置过程注意事项

3.1. 第一发现火情人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员应立即报校园“64807110”或“119”。

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具体位置(学校名称、所属建筑物及楼层)、火势情况、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姓名。

3.2. 校园“64807110”接警后迅速报保卫处负责人,并通知门卫做好迎接消防车到来,组织校卫队迅速赶赴火场。

第一到现场人员应切断建筑物总电源,并对建筑物所属人员下达疏散命令,向消防控制室下达启动消防泵命令。

3.3. 保卫处负责人应迅速与火灾事故协调联络组联系,各组人员到达后,立即在指定位置集合,听从统一安排布置。

3.4. 各组成员由本组负责任人通知,按布置迅速开展行动。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现场,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本着“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进行。参加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指挥,有问题及时上报指挥组。

3.5. 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法。第一人最好戴防烟面具,观察和轻触发生火灾房屋火势情况,不要轻易打开着火房间房门。

4.后期处置   

4.1.发生火灾事故后,学校有关部门应配合市消防、安监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以保证调查组客观、公正、准确的对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进行调查评估。

4.2.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总结和分析应急救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内容,改进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措施。

5.应急演练

本方案一经实施,每年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使每一个人熟知自己的任务。每次演练之后,要及时做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工作组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6. 预案实施与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东北电力大学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东北电力大学安全委员会

附件一

东北电力大学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

 

 

 应急处置总指挥(校长)

 
 

 

 

 

 


附件二

 

 

东北电力大学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