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部门:
新学期已经开始,师生陆续返校,为防止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现就开学期间的一些安全事项进行提示。
1. 做好安全自查。检查、测试本单位、部门电气安全情况,防止因超负荷、潮湿等引发的电气类火灾事故。重点为多媒体教室、机房、实验室、食堂、宿舍等场所,这些场所的供电处于长时间休眠状态,重新集中启动大功率用电设备可能会由于电气线路负载过高而引发电气类火灾。
2. 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违章大功率电器,做到人走断电,长时间用电须有人看管;规范使用插排等用电连接器,禁止插排连插排、插排不固定或置于地面、插排与可燃物接触等行为。
3. 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校内不得私自动用明火;不得在室内放置自行车、电瓶车等违禁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给电瓶车充电。
4、注意校园交通安全。校园内部分道路有积雪或结冰,请来往人员、车辆慢行,有序按规行驶、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5、做好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严格实验室准入制度,教育师生遵守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学生实验、实训须有教师监督指导。
保卫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