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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3日   作者: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浏览: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机关部处(室):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纠治“四风”,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崇廉尚俭、廉洁过节、风清气正的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提醒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机关部处(室)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教职工出行要求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好本单位本部门防控责任,带头纠正“四风”转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学校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通知》精神,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对发生在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教职工身边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提醒纠正,切实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规定要求落实到位。

        二、严明纪律规矩,严守底线红线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习惯,不碰纪律红线,不越纪、不逾矩,坚决杜绝“节日病”。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花卉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行为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参与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娱乐健身等消费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要聚焦主业,勇于担当,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聚会宴请等问题,关注隐形变异“四风”新动向,坚持从严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举报邮箱:jijianwei@neepu.edu.cn

        电话:64806569



中共东北电力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吉林省监察委员会驻东北电力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