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做好2018年度学校财务决算和2019年新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我处对2018年年末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1.财务处借款日期截止至12月7日,对外报销日期截止至12月24日,12月25日起财务处将进行年终结算,不再办理各项业务,在此期间请老师使用公务卡结算。
2. 2018年取得的发票原则上须在本年12月24日前报销完毕,另发票日期为2018年12月的发票,可视情况顺延至2019年3月31日前报销完毕。
3.在财务处办理过借款尚未报销归还的师生请于12月24日前报销完毕,如确实不能及时办理,请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提交到计划财务处。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