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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我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2日 作者:党委宣传部 浏览:

12月20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隆重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其中全国文明单位共评选出1794个。授予我校“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在上级部门的亲切关怀、大力支持下,学校党委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充分发挥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引领创新的大学职能,确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协调指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校院两级管理的创建工作领导体制,着力在营造育人环境、建设大学文化、发挥辐射作用上下功夫,使文明创建工作成为教育人、引导人、服务人、关心人、发展人的系统工程,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勤俭自强成为全校教职工的共同追求,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奋发成才成为全体学生的自觉行动,文明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自2001年以来,我校先后荣获了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省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硕果累累。

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我校获此殊荣,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心与支持,得益于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得益于全校师生员工齐心协力、共同奋斗。这是学校建设发展史上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喜事和盛事,是学校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的丰硕成果。

让我们以此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为契机,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党委宣传部  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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